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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人才交流会

(一)办理机构: 嘉兴市人事局。

(二)办理地点: 嘉兴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行政中心综合楼 9 楼 945 室)。

(三)联系电话: 0573-2521619 。

(四)办理条件:
    1 、申请资格:从事人才服务工作的机构或中介组织。
    2 、申办材料:
      ( 1 )书面申请;
      ( 2 )实施方案;
      ( 3 )符合举办条件的证明及材料。

(五)办理程序: 举办人才交流大会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市人事局审批。

(六)办理依据:
    1 、《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2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令第 1 号)。

(七)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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