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挂靠市人事局。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法规、政策;受委托起草有关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行政措施等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意见,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研究拟订全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 ( 市、区 ) 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与派出机构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及市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市级党政工作机构设置和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
(五)协助管理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设在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各类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六)研究制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协同市级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审核县(市、区)属相当于科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制订有关事业单位的定员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并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统一代码标识赋码工作。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